蠡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级、乡级河长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10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蠡河字[2022]18号
蠡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级、乡级河长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因我县领导干部调整,按照河长履职保持连续性和一河一长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政法委书记杜殿海同志担任陈村分洪道县级河长;由小陈镇镇长武旭朝同志担任小陈镇镇级总河长,孝义河镇级河长。以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蠡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蠡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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