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蠡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9-3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关于《蠡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保交发〔2020〕171号)《保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发文。 二、目标要求 通过限制使用、加强执法、经济补偿等措施完成我县淘汰任务1702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总目标(详见附件2),2020年10月底前要完成淘汰任务的70%,即1192辆,力争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收尾工作。 三、主要内容 《蠡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共由六部分组成,分别对总体要求、淘汰范围、淘汰补贴资金申领条件及标准、组织机构及职责、淘汰流程、保障措施做了具体阐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