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蠡吾镇西滑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蠡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蠡县蠡吾镇西滑村东部(该宗地东至中滑村地;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公园南路;北至已征国有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66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蠡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0.8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蠡县国土资源局(公章)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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