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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大气办关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7-06-1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蠡县大气办

关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大气办: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全民发动,确保实现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分解落实任务。69日下午,保定市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结束后,我县立即召开了全县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各乡镇政府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相继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和垃圾禁烧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了领导到位和组织到位。同时,按照《蠡县2017年秸秆和生活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采取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等多种形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分别设立了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队伍,由乡村干部昼夜24小时联合值班,严防死守,确保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自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充分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广播、标语、板报、条幅等形式,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秸秆和垃圾禁烧宣传热潮,使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焚烧秸秆害人害己,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浓厚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增强农民禁烧的主动性,从而确保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落实禁烧监管职责。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乡镇政府作为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与辖区内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全面落实“五定”要求(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确保不发生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

四、严格督查,确保禁烧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禁烧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一方面从农工委、农业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禁烧工作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各乡镇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导,并定期通报情况;另一方面,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局对乡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到岗到位、不履行职责和隐瞒实情不报的,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好禁烧工作各项任务目标,为全市空气质量好转作出更大的贡献。

 

 

 

蠡县大气办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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